2020-12-23
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新春慰问活动的通知 浙保协[2020]63号 各市、县(市、区)保安协会: 为体现对全省保安从业人员的关心和爱护,送去“保安之家”大家庭的温暖,省保安协会决定开展2021年新春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见义勇为、因公负伤、身患重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保安从业人员以及因公牺牲的保安从业人员家属。 二、慰问方式 上门走访慰问。 三、慰问时间 2021年春节前,具体慰问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保安协会认真调查摸底,掌握本市慰问对象具体情况和实际困难,确定1名慰问对象,填写《浙江省保安协会慰问对象基本情况表》(附件1),于2020年12月7日前报省协会邮箱:zjbaoan@126.com。 (二)希望各市保安协会和会员单位积极响应省保安协会做法,在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慰问活动。 联系人:谢新晔0571-86011963,17826810272(618787) 附件:浙江省保安协会慰问对象基本情况表 浙江省保安协会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 浙江省保安协会慰问对象基本情况表.docx
|